构造要求:柱下条形基础的构造,除满足《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第8.2.2条要求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1、柱下条形基础梁的高度宜为柱距的1/4~1/8。翼板厚度不应小于200mm。当翼板厚度大于250mm时,宜采用变厚度翼板,其坡度宜小于或等于1:3;2、条形基础的端部宜向外伸出,其长度宜为第一跨距的0.25倍;3、现浇柱与条形基础梁的交接处,基础梁的平面尺寸应大于柱的平面尺寸,且柱的边缘至基础梁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4、条形基础梁顶部和底部的纵向受力钢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,顶部钢筋按计算配筋全部贯通,底部通长钢筋不应少于底部受力钢筋截面总面积的1/3;5、柱下条形基础的混凝士强度等级,不应低于C20
构造要求: 柱下条形基础的构造,除满足《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第8.2.2条要求 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 1、柱下条形基础梁的高度宜为柱距的1/4~1/8。翼板厚度不应小于 200mm。当翼板厚度大于250mm时,宜采用变厚度翼板,其坡度 宜小于或等于1:3; 2、条形基础的端部宜向外伸出,其长度宜为第一跨距的0.25倍; 3、现浇柱与条形基础梁的交接处,基础梁的平面尺寸应大于柱的平 面尺寸,且柱的边缘至基础梁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; 4、条形基础梁顶部和底部的纵向受力钢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,顶部 钢筋按计算配筋全部贯通,底部通长钢筋不应少于底部受力钢筋截 面总面积的1/3; 5、柱下条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,不应低于C20
2.2.4柱下交叉条形基础定义:如果地基软弱且在两个方向分布不均,需要基础在两个方向都具有一定的刚度来调整不均匀沉降,而在柱网下沿纵横两向分别设置的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。如果单向条形基础的底面积已能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要求,为减少基础间的沉降差,可在另一方向加设连续梁(为使基础受力明确,连续梁不宜着地)。车条形基础纵向条形基础横向条形基础图2-7柱下交叉条形基础图2-8连梁式交叉条形基础
2.2.4 柱下交叉条形基础 定义:如果地基软弱且在两个方向分布不均,需要基础在两个方向都具 有一定的刚度来调整不均匀沉降,而在柱网下沿纵横两向分别设置的钢 筋混凝土条形基础。 如果单向条形基础的底面积已能满足地基承载力的要求,为减少基础间 的沉降差,可在另一方向加设连续梁(为使基础受力明确,连续梁不宜 着地)
2.2.5筱形基础(筏板基础、片筱基础、满堂红基础)当建筑物上部荷载较大而地基承载能力又比较弱时,用简单的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已不能适应地基变形的需要,这时常将墙或柱下基础连成一片,使整个建筑物的荷载承受在一块整板上,这种满堂式的板式基础称筏形基础。门二
2.2.5 筏形基础(筏板基础、 片筏基础、满堂红基础) 当建筑物上部荷载较大而地基承载能力又比较弱时,用简单的独立 基础或条形基础已不能适应地基变形的需要,这时常将墙或柱下基 础连成一片,使整个建筑物的荷载承受在一块整板上,这种满堂式 的板式基础称筏形基础
特点:底面积大,故可减小基底压力;可提高地基承载力(尤其在有地下室时);能增强基础的整体性,调整不均匀沉降。其他功能:见教材。注意:当地基显著软硬不均时,要慎用
特点: 底面积大,故可减小基底压力;可提高地基承载力 (尤其在有地下室时);能增强基础的整体性,调整 不均匀沉降。 其他功能:见教材。 注意:当地基显著软硬不均时,要慎用
(1)墙下筱形基础为一块厚度约200~300mm的钢筋砼平板。主要在华东地区采用。浅埋或不埋。适用于具有硬壳持力层、比较均的软弱地基上六层及六层以下承重横墙较密的民用建筑。硬土软土
(1)墙下筏形基础 为一块厚度约200~300mm的钢筋砼平板。 主要在华东地区采用。 浅埋或不埋。 适用于具有硬壳持力层、比较均匀的软弱地基上六层及六层 以下承重横墙较密的民用建筑。 硬土 软土